沒有地皮

Love all, trust a few. Do wrong to none.

新知與舊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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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當兩個人不能融入對方生活的話,拍拖還勉強可以,但怎可以一起過人世呢?」我只說了這一句,當舊友硬要我說一兩句話。「如果你捨得她的話。」我說這話,因為我不想仔後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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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晚上,在City Super買了一大份刺身和一小份壽司跑到公園內食外。我跟新知說:「妳不快樂。不稱心的事實實在在發生了,很難每天也快樂。那就在每月找一天做自己喜歡的事;那一天暫忘悲傷。」 分手後,新知傳來短訊:”Dear Alex, thank you”,她大概是多謝我的刺身吧。

其實,每個月,有多少天,我會做令自己快樂的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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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一段時間沒看某互不相識的網友的blog。後來,我才知道我喜歡看她的原因是她很像我的前度。無論樣貌、性格和氣質也很相似。再看,原來網友快要結婚了。這點倒不像我的舊愛。也許我是怕她結婚,但我其實怕甚麼? 滿不在乎,我在乎甚麼?

上星期跟她吃飯,我說我忘了是她的舊愛,我以為自己是她的終身追求者,那是個不好笑的笑話,黑色幽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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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週日發生了一件事。

Written by alex

October 3rd, 2006 at 1:36 am

Posted in A moment in lif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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